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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绞车钢丝绳检查的规定?钢丝绳的检验标准

煤矿绞车钢丝绳盘绕标准。

你好!请看以下三条解释:
一、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符合下列规定:1、专为升降人员时9倍;2、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人员时9倍,升降物料时7.5倍);3、专为升降物料6.5倍。
二、井上提升绞车的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80倍;井下提升绞车的卷筒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60倍。
三、卷筒上的钢丝绳缠绕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2层;2、倾斜井巷中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专为升降物料的3层;3、建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2层。

钢丝绳的检验标准

安科高新技术研究院下属的:河南煤安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业务负责人:于经理17739775199
材料及制品检测
拉伸性能、扭转试验、弯曲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冲击、硬度、破断试验、抗静电、非金属材料阻燃、抗静电试验、烧结砖、输送带接头拉力试验,风筒布、编织网、电缆、输送带、插销链环、钢丝绳在线探伤、压实股钢丝绳、矿用钢丝绳、电梯用钢丝绳、石油用钢丝绳、输送带用钢丝绳、操纵用钢丝绳、航空用钢丝绳、索道用钢丝绳、港口机械用钢丝绳、钢丝、钢绞线、钢帘线、铝绞线、铝包线、铜包线、螺栓、螺母、金属波纹管、塑料波纹管、双壁波纹管、打孔波纹管、软式透水管、塑料盲管、PVC管材、卸扣、吊索等等。

无损探伤
超声探伤、磁粉探伤、渗透探伤、射线探伤、涡流探伤、相控阵成像探伤。

电气试验及气象防雷检测
6kV-220kV高低压电气试验、电网谐波、电容电流、杂散电流试验,各类构筑物防雷检测、UPS电源充放电试验、光伏发电站检测、地铁高压设备试验等。

矿山设备检测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等: 主排水系统、空压机、风机曲线、井下绞车、井下提升机、防坠器、斜井人车、全路况卡规人车、摩擦式、缠绕式提升机、煤矿非煤矿山在用主通风机系统、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绞车、无轨胶轮车、单轨吊车、齿轨车、安全监控系统及各类传感器、无损探伤、空压机风包探伤、电机车、水环真空泵等等。

化学试验
运动粘度、机械杂质、运动粘度、抗乳化性、闪点、水分、铜片腐蚀、倾点、pH、游离二氧化碳、硬度、碱度、氯化物、钙、CODMn、CODCr、悬浮物、固体物质、总磷酸盐、全硅、硝酸根、六价铬、总铁、氨氮、理化指标、阳离子、阴离子、重金属、无机物类、有机物类、PH值、色度、悬浮物、氨氮、硫化物等各类油脂水质化学溶剂检测。

作业场所传感器检测检验
可燃气体:氢气、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乙烯、丙烯、丁烯、乙炔、丙炔、丁炔、硫化氢、磷化氢、戊烷、戊烯、苯、煤气、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甲醇、丁醇、二甲醚、乙醚、乙酸、丙酮、环氧丙烷、环氧乙烷、乙酸乙酯、乙苯、对二恶烷、异丁烷、四氢呋喃、甲氧乙醇、硝基甲烷、硝基苯、苯乙烷、氯苯、苯胺、丙醇、二甲苯、甲苯、二氯乙烷、二氯乙烯、二氯丙烷、乙醛、乙酰丙酮、苯甲酸。
有毒有害气体:氯气、氨气、氮氧化物、光气、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酸二甲酯、氮气、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气、氰化氢、硫化氢、甲醛

环境检测
工业用水检测、工业废气检测、矿井水检测、土壤检测、生物检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矿井物探等。

矿用调度绞车钢丝绳多长时间检查一次???

日常检查项目

矿用调度绞车钢丝绳多长时间检查一次???

日检项目

钢丝绳的检验标准

GB/T 5972-2009。
希望能够帮到你。在标准技术网上可以下载的。

我急需煤矿提升机钢丝绳检修制度,有哪位知道啊?谢谢啦

斜井提升管理制度
一、倾斜井巷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轨道的铺设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并采取轨道防滑措施。
2、托绳轮(辊)按设计要求设置、并保持转动灵活。
3、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
4、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洞;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洞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
二、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斜井巷道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的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6、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7、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兼做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三、斜面井人车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装置。
四、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手把的位置上。要保证斜井人车的全部乘车人员的安全,斜面井人车的跟车员必须做到:
1、检查好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特别是人车在摘钩时,为了不使防坠器下落,在摘钩前用专用工具将钢丝绳牵引的主传动轴卡住。当再挂上人车后,一定要把它取下,否则,跑车时防坠器不会发生作用。
2、检查乘车人员不能超员,不能携带超长、超大和严禁携带的物品;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露出车外;挂历好防护链,关好安全门,防止运行中与巷道的任何物体刮碰。
3、为了便于跟车人员的观察和操作,跟车人员的同坐至少要少坐1人,以不防碍跟车人员前后观察和操作防坠器把手。
4、每班动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检查好绞车道没有任何变化,才能正式运送人员。
五、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M/S,乘座间距不得小于5M。
3、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4、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5、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6、在动行中人员要坐稳,不得引起吊杆摆动,不得扶牵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
7、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破物品的人员。
8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斜面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及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七、使用和保管钢丝绳时必须遵守有关的规定。
1、新绳到货应由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对出厂合格证的检查:
(1)有无“MA”的安全标志。
(2)在韧性标准上必须是“重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
(3)型号与设计要求相同。直径与长度合适。
(4)合格钢丝破断力总和与实际最大静拉力之比的安全系数符合规定;无不合格钢丝,其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之比符合规程要求。
2、实物的验收内容:
(1)标牌内容和数据是否与要求相符合,有无“MA”安全标志。
(2)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和碰伤。
(3)打开包装后,钢丝绳有无锈蚀;有无机械伤痕,浸油是否完全周到。
(4)直径是否在标准允许的公差之内,绳头是否松散,捻股是否均匀等。
(5)长度够否。验收合格后,重新包装好,并进行防水处理,在通风干燥处存放。
八、提升钢丝绳的检验还应在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查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查1次。
2、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九、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更换:
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3、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十、新钢丝绳悬挂前的检验和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新绳悬挂前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断。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2)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条的规定时不得使用。
2、在用绳的定期检验:可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断。
(1)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2)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如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3、新绳和在用绳的韧性指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十一、严格执行事故预防的措施:
1、行车时严禁行人。把钩工摘、挂钩时,必须站在地面上,待矿车停止后进行。严禁蹬在车上或矿车运行中摘挂钩。
2、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严格检查车辆连接及装载情况,严禁超长、超高、超宽、超重、超车辆数量提升。
3、坚持有完善的“一坡三挡”和正确使用“一坡三挡”。严禁斜井运输过程中,不使用“一坡三挡”。
4、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倾斜角度超过12度时,还应加装保险绳。5、倾斜面井巷的运输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由各专业岗位人员负责对系统内各设备设施、连接装置、保险装置等进行定期检查、维修、调试,保证这些设施、设备、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煤矿井下在大披段行车车辆操作安全事项包括哪些?

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完善运输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运输指令及本矿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完善运输安全设施。 2、安装有运输设备的巷道,必须留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和间隙,并设有合格的安全躲避峒室。 3、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三违”现象。 4、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完善斜巷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小绞车使用必须做到“六全一专”。使用期在三个月以上及综采面设备安装、回收的小绞车要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各单位对运输斜巷安装的安全设施要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5、物料的运输要严格执行“王石凹煤矿井下运输物料的规定”。 6、井下运输大巷严禁人员行走,严禁扒、蹬、跳车。 7、电机车运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351条之规定。各种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都要实行“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种运输设备安全运行,各种安全设施灵活可靠。 8、大巷机车运输防追尾、过速事故措施: ①列车或单独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或防追尾标志。 ②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③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严禁顶车运行。 ④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不完好的机车和车辆必须进库检修。 ⑤在人车场进、出口处安装两个停送电开关和区间闭锁信号,各石门口安设分段开关,弯道处或司机视线受阻区段安设列车占线信号。 ⑥两列车或两机车在同一方向同一轨道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⑦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的距离,运送人员不得超过20米,每列车牵引矿车数不得超过25辆。 ⑧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途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机车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板紧车闸,但不许关闭车灯。 ⑨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进巷道口、硐石口、弯道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 ⑩严禁蓄电池机车、非机动车辆在有架线的线路上运行,确需短时、短距离运行时,必须先请示运输调度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运行。 9、加强运输大巷人车运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定点、定时、定路线接送人员制度,做到每班按规定发送人车、各人车场要装设照明,并要装设自动停送电开关,做到人员上下车时,切断电源架线,其它车辆不能进入该区段。 10、完善信、集、闭系统,加强管理与维护,确保其监控,指挥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加强我矿二水平人行暗斜井提升绞车的管理,防止发生过卷,掉道、断绳等事故。 ①加强对绞车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内外防过卷设施动作灵敏可靠,过卷距离符合要求。 ②加强对人车及轨道的检查维护。轨道质量达到优良品。 ③断绳事故的预防:坚持钢丝绳日检制度,并定期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钢丝绳,预防断绳事故发生。 ④加强对绞车的制动系统的维护,班班运转前进行制动试验,确保制动安全可靠,对人车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每班手动落闸试验一次,每月一次静止松绳试验、每年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确保插爪动作可靠。定期检查“一坡三档”完好情况,确保灵敏、可靠。 10、加强蓄电池机车的管理 ①蓄电池机车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机车。 ②蓄电池机车的操作手把必须固定专职司机保管使用并进行编号管理。 ③蓄电池机车的照明、警铃(喇叭)、制动装置、联接装置、控制器闭锁及防爆设施的防爆性能,有一项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④蓄电池机车必须装有过放电、漏电报警仪,严禁带电制动。 ⑤蓄电池机车的熔断器必须按规定使用,严禁用铜铁丝等其它材料代替。 ⑥蓄电池机车只许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运行,不得在有架线的区段运行,若须在有架线区段运行,必须经井下调度室同意。 ⑦各使用蓄电池机车的单位,根据本工作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有关业务科室审批后方可运行。 11、各种绞车使用钢丝绳,要建立使用、检查、试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皮带运输机要坚持使用“皮带综合保护器”避免因皮带打滑、倒转及电气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火灾事故。 12、各种绞车、皮带及刮板运输机,都要安装专门的双打声光信号,严禁用喊叫或敲打物代替信号。 13、积极推广使用小绞车电子锁,防止了非管理单位人员操作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