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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长度不超过多少米?】煤矿钢丝绳芯胶带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带式输送机应设置哪些安全保护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第373-375条有明确要求,有好多,具体看下:
第三百七十三条 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三)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四)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五)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
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六)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八)带式输送机巷道中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
(九)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启动装置,下运带式输送机应加设软制动装置。
第三百七十四条 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装设下列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1.过速保护;
2.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3.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
4.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
5.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
(二)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制动闸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制动力矩与设计最大静拉力差在闸轮上作用力矩之比不得小于2,也不得大于3;
2.在事故断电或各种保护装置发生作用时能自动施闸。
第三百七十五条 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上、下人员的20m区段内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驶区段内的垂距不得小于1m。下行带乘人时,上、下输送带间的垂距不得小于1m。
(二)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8m/s。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绳槽至带边的宽度不得小于60mm。
(三)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4m。乘坐人员不得站立或仰卧,应面向行进方向,并严禁携带笨重物品和超长物品,严禁抚摸输送带侧帮。
(四)上、下人员的地点应设有平台和照明。上行带下人平台的长度不得小于5m,宽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栏杆。上、下人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有标志或声光信号,在距下人区段末端前方2m处,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
(五)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
(六)应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七)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设断带保护装置。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长度不超过多少米?

第七十八条 架空乘人装置安装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运载索的最大运行速度:采用固定抱索器时不得超过1.2米/秒; 采用活动抱索器时不得超过2.5米/秒(坡度大于16°时不应超过1.6m/s)。?
2.架空乘人装置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相关条款的规定。?
3.架空乘人装置应采用软启动装置,实现主电机低速启动,减少启动对牵引钢丝绳的冲击。 驱动轮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45倍,尾轮装置的导轮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8倍。?
架空乘人装置应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制动闸块为阻燃材料。?
4.架空乘人装置安装要求:?
(1)架空乘人装置的传动装置、机尾回头轮,采用落地式安装时,应采用砼基础;采用架空式安装时,应采用钢梁框架结构,其尺寸和质量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0.7米,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米。?
(3)运载索与巷道底板之间的距离:无载荷时,大于1.9米(在上、下人地点除外);有载荷时,大于 1.8米(在上、下人地点除外)。?
(4)运载索的中心距不小于900mm,乘坐者侧面空间、吊椅下部脚撑的净长度不均小于300mm。?
(5)光照充足,电缆、灯具吊挂整齐。?
第七十九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维护:?
1.整机运行平稳,传动装置和轴承不应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2.所有紧固件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减速器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3.外露旋转部件和张紧装置上的移动部件,应安装防护栏(罩)。?
4.电动机、减速机、电液制动闸均应有标志牌,并标明参数。?
5.系统各旋转部件(托绳导向轮、张紧装置导轮、回头轮、压绳轮、改向轮)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
6.制动闸(兼作工作闸)应为失效安全型,灵活可靠,制动力应为绞车额定牵引力的1.5--2倍;施闸时的空动时间不大于0.7s;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0%或欠速20%时能自动施闸停车。?
制动器的制动带(块)接触面积不得小于80%。
第八十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
1. 钢丝绳采用插接方式联结。插接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9条规定。
2.钢丝绳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得自动脱扣。?
4.钢丝绳的张紧力不应超过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
第八十一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保护:?
1. 巷道每100米应有一台通讯装置,具有打点、通话和急停功能。 ?
2.电气设备应具有过电流、欠电压、漏电流等保护功能。?
3.乘人装置机头和机尾应安装防越位保护装置(零速度上下的除外),乘人越位时主电机能自动断电,保险闸制动;机头、机尾应设置下车语音提示信号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架空乘人巷道沿途装设急停拉线开关。?
5.架空乘人装置的变坡点、拐弯点,应设置掉绳脱槽保护,当钢丝绳脱落时,控制系统实现停车保护。?
6.机尾滑移架后应设断绳保护,拉紧重锤下应设限位保护。?
7.在一条巷道内,如果既有架空乘人装置,又有提升运输绞车,两套设备之间应设置电气闭锁,闭锁试验归入绞车保护试验项目;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斜巷上部平车场禁止调车作业,斜巷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的安全档必须处于常闭状态。?
第八十二条 架空乘人装置的使用管理:?
1. 架空乘人装置应有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架空乘人装置机头附近,应悬挂操作规程、检修维护制度、安全保护实验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技术特征表、斜巷技术特征表等管理牌板。 ?
3.严禁使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物料和爆炸物品。?
4.每天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保护要灵敏可靠,急停拉线保护、越位保护,脱绳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5.托绳轮支架要编号挂牌管理。

龙门吊的常见故障及分析?

开关问题和电气问题
开关问题的出现有两个方面:一是在购买器械时,器械本身的质量没有达到标准,导致使用过程中开关异常;二是在安装器械时,由于技术失误或是工作人员没有细心安装导致开关故障,使起重机在工作结束后无法关闭,进而引发更为严重的问题。

相关的电阻器被烧毁、阻值不正常发热、相关的控制器挡位闭合出现混乱问题、不能正常归于零位,易导到触头被烧坏现象等问题出现。

车轮和制动设施故障

车轮故障主要指车轮发生啃轨现象,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包括:操作方法不合理,或是超负荷工作时间过长,导致架桥变形,车轮发生位移现象,以及安装过程不符合实际规范。

制动设施故障的主要表现:长期异常磨损,制动器位移,制动片破损;由于主弹簧松懈使制动力矩比缩小;由于过高的温度使制动轮出现猫眼现象;电压过高使元件和流线圈等烧毁;制动液推杆远离指定位置等。

卷扬乱绳

卷扬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断绳、爬绳、不顺排、跳动、卡断等现象。

发生这类故障的主要原因:倍率过高,在中长臂快速收放钩引起乱绳;钢丝绳旋向不对;压绳滚轮架偏斜;压绳器托辊对卷扬钢丝绳的压力过小;卷扬减速机钢丝绳与大臂导绳轮的夹角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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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常见故障处理措施

解决开关问题和电器元件问题

解决开关问题,应在使用前对开关进行一定的测试,检查开关是否存在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开关,及时进行更换处理。将开关的外壳打开,检查电线设备是否接入,如果安装存在问题,必须重新进行安装;如果是质量存在问题,则需要购买相同型号、厂家的开关,所购买的开关必须与电路相适应才能进行安装。

此外,应该定期检查起重机的对接线,避免发生短路现象,对安装的零件一一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相关零配件。缩短电动机工作的时间,避免由于工作负载,导致电动机温度过高,最终出现电阻烧毁问题。将起重机负重及时减小,以此来降低主钩电阻器故障的产生。为了加快散热,一定要缩短低挡位运行的时间。

解决车轮和制动设施问题

面对车轮啃轨问题,应该在明显沉降的轨道下垫放钢板,以此来提高车轮的稳定性。另外,及时检查两组动轮,如果出现问题及时更换,保障两个动轮相同。及时将速度不匀的联轴齿轮与减速器更换。

防止制动设施问题的出现,首先应及时调整制动的物件,保障其符合标准;及时更换磨损过度的制动片;经常清洗制动轮,使用煤油清洗后,应该添加适当的润滑剂,避免产生卡顿问题;拧紧螺母,防止推杆与制动器脱离;对制动架进行调整,通过制动带、制动轮重合现象,抵消高温。

解决卷扬乱绳问题

解决卷扬乱绳问题时应该规范工作人员操作的方法和流程,强化管理制度和监管工作。根据钢丝绳的特点,选取合理的防护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长度不超过多少米?

每个至少20米,以保护柱子。那是一个40米的柱子。但如果出现断层构造或采空区,则按照安全规程进行重新核算,必然会留下较多的保护煤柱

煤矿皮带机用阻燃性钢丝绳芯输送带接头处发生断丝,断丝达到多少必须重新硫化接头,有无相关国家标准?

在普通用途钢丝绳输送带GB/T9770-2013的国家标准上没有对钢丝绳输送带接头处断丝多少必须要重新硫化接头的标准。由于接头本身强度就无法达到输送带本身强度,建议如果出现断丝、抽丝都现像,尽早对接头部位进行处理。可以选择重新硫化,也可以选择局部修复。至少保证其他部位不再受到伤害。
如果是表面划伤,露钢丝等现像,可以使用RUBBERLOC液体橡胶进行局部修复。也可以采用热硫化方式进行局部修复 。但如果断丝严重,或者可能会继续断丝则要重新做接头。

煤矿主体责任内容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等)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煤炭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各煤矿必须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办公会议、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安全生产管理奖惩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有煤矿必须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费用提取等制度,加大矿井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煤矿必须加强入井人员的培训教育,使日常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面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识灾抗灾能力;加强装备设施建设,做到教室、设施、师资、教材“四到位”;配备投影设备、音响设备;成立培训中心,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制定日常培训计划,专项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煤矿区队(班组)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区队(班组)长的培训教育。
  (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战略。各煤矿要充分利用煤炭专业院校资源,培养煤矿专业的技术人员。培训方式分脱产与半脱产,培训时间分长期与短期。对采矿、地质、测量、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管理、采煤工艺、作业规程编制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不间断培训。同时,各煤矿要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战略,尽快解决煤矿专业人才严重匮乏问题。
  (五)强化水害防治。各煤矿必须购置2台以上大功率探放水设备,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60米;必须聘请水文地质专业机构进行全井田地面物探,查清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范围;建立专职防治水机构、队伍,防治水制度、探放水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受水患威胁严重的矿井,要配备水文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必须实行钻探、物探相结合的手段探水,积极购置先进的探放水设备;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搞好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报,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六)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所有矿井必须彻底杜绝多头掘进、串联通风现象,必须做到风量充足,通风设施齐全,各采掘工作面、硐室等配风合理;必须安装、使用、维护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按规定设置各种传感器,并定期升级改造和调校,确保传感器数据准确、动作灵敏、运行稳定;瓦斯检测必须使用安全监控系统、自动报警仪、人工检测三结合;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监控系统服务部,加强瓦斯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更换等方面的管理,保证瓦斯检测系统的高效运转。
  (七)加强技改矿井施工管理。技改矿井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严格按照核定人数组织井下施工。严禁技改矿井边技改边生产。对技改方案中不用的井筒必须彻底关闭;非技改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打上密闭墙,对密闭墙实行建档编号管理制度。对利用密闭掩盖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依法予以处罚。
  (八)大力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各煤矿必须从根本上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安全状况和资源回收率。所有煤矿必须采用正规的壁式采煤方法,井下巷道必须使用锚喷支护、工字钢支护、U型钢支护,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π型梁、支撑掩护式液压支架等先进支护工艺;所有巷道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提高矿井防灾抗灾的能力;逐步取消多级绞车提升,推广使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运输机;淘汰落后的老式回采、以掘代采的采煤方式,消灭木支护、裸体巷道、爬行巷道。?
  (九)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作业每班必须确保有矿长带班。各煤矿每周必须组织“五职”矿长、各科室长、安全管理人员,对井下所有作业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按“五定”(定标准、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原则进行整改。严禁矿井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技改或生产。
  (十)加强对整合煤矿的安全监管。济源煤业、太行煤矿要将整合矿井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必须向整合矿井派出具备任职资格的矿长以及分管生产、安全、机电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二、政府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
  (一)各产煤镇政府是所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产煤镇政府必须对所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产煤镇分管领导对所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分析所辖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案,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定期检查指导所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督促煤矿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基础建设。
  (二)实行领导包矿驻矿责任制。不折不扣地执行市级领导包矿、镇(济源煤业、太行煤矿)领导驻矿制度。包矿、驻矿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技改或生产;监督煤矿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指令及隐患整改措施。
  (三)建立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各产煤镇、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听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各产煤镇(济源煤业、太行煤矿)要建立煤矿安全工作周例会制度,及时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煤炭管理部门牵头,每季度组织国土资源、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各产煤镇(济源煤业、太行煤矿)每半月对煤矿进行一次深入检查,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通过检查执法,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严肃查处、打击各种违法生产行为。
  (五)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化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重大隐患排查公示、分类建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市煤炭局、各产煤镇(济源煤业、太行煤矿)要不间断对辖区煤矿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列入台账,隐患整改完毕销号。
  (六)建立矿井考核管理机制,对煤矿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建立煤矿“百分制”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矿长管理、矿长入井带班、技改工程进展、机电提升运输设备管理、矿井防治水、矿井通风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矿井日常管理工作。并进行综合考核排名,按季度通报。根据排名情况对煤矿进行动态分类管理。
  (七)各产煤镇政府(济源煤业、太行煤矿)的监管责任。各产煤镇政府(济源煤业、太行煤矿)在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限期调离工作岗位等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